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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权徐妙锦小说叫什么(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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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超高的穿越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朱权徐妙锦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老刑”作者大大已经卖力更新了1551814字,目前最新章节是第754章 横跨七海,阅遍千秋,且本书已完结。喜欢看穿越类型小说的书虫们冲冲冲! 这本书又名《回到明朝当藩王》。

一、作品简介

《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是以朱权徐妙锦为男女主角的小说。主要讲述了:“公子啊,老道借用您一句话,就是闲得蛋疼!”张三丰调侃道:“有那闲工夫,不如去天香阁吃酒听曲!”“听闻那里的花魁,国色天香,乃是天下第一美人!”“老道若是年轻二十岁,定要去一探究竟。”朱权无奈道:“真……

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主角的设定太矛盾了,既然要保朱元璋,朱标,为什么不救马皇后,朱雄煐?一边喊着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剑,然后突然插入几个女角色,不觉得突兀么?几个反贼,女的你就不杀了?而且主角是藩王啊,这些个配角也太跳了,李战神直接朝堂上明牌当狼,朱元璋能看不出来?几个倭国人也敢去藩王门前闹事?兄弟这可是封建王朝,不是现代社会,,溜了溜了,本来以为发现本好书

莫非那三个王爷早就知道朱标早死?搁那争军权就差明抢了,这表现这么明显了老朱还能容忍?还养蛊把大宁分三份给三王,最后过两年让主角去接手,别的不说前面主角各方面基本无敌了,主角反而苟了十六年,口口声声说怕累,这么聪明一主角会不知道想不累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混吃等死人们不可能会管一个废物,要么就是把自己的本事显露出去掌握一番势力自己做主,结果主角一边苟一边显露自己的本事,说没野心想混吃等死,偏偏又把自己本事显露出去。干脆主角在大明外直接建国算了,要不然当一个宁王和当一个皇帝唯一的区别就是当皇帝可以自己做主,当宁王得当孙子。主角说白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是想辅佐太子那就彻底点,想自己做主那就别在那苟了

写的太差了,朱标还活着呢老二老三老四敢这么争,是怕朱元璋的刀不够快吗?

还行。唯一的缺点就是剧情有点拖沓好像番茄都这样。而且见到反贼还不杀就因为是女的就留下。拜托明朝反贼江湖人士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去。还花魁。还苗族光脚。那时候的路光脚你脚不得废啊。见到女人就心软这可不是好习惯。

真的是看不下去了。系统就系统,穿越就穿越。开头说了签到十几年,得到无数好东西了。既不救马皇后,也不救朱雄英?明知道马皇后死后,朱元章才大开杀戒。既然为了突出孝心,为什么不就马皇后?还有种子,王府地下种了那么多粮食,没有土豆和红薯?想写穿越就不要搞系统,全文不提系统,一有东西就是签到的得到的。你搞笑不

三、作品赏析

“公子啊,老道借用您一句话,就是闲得蛋疼!”

张三丰调侃道:“有那闲工夫,不如去天香阁吃酒听曲!”

“听闻那里的花魁,国色天香,乃是天下第一美人!”

“老道若是年轻二十岁,定要去一探究竟。”

朱权无奈道:“真人,你年轻二十岁,也一百三了,请自重!”

东宫。

朱标送走了蓝玉和詹徽。

“唉!詹徽勤于政事,蓝玉通晓军务。”

“可却对父皇了解甚少。”

“我让他们出谋划策,送什么贺礼,这二人都无计可施。”

朱标少有的唠叨了两句。

太子妃吕氏笑道:“只要是殿下您送的,皇上他老人家都喜欢。”

世人都知道朱元璋疼爱朱标。

但身为储君,朱标却想送一件,让父皇满意的礼物。

“父亲,何不问计小皇叔?”

朱允熥一边打岔道:“小皇叔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送皇爷爷东西,还不是手到擒来?”

太子妃吕氏见状,训斥道:“殿下您看,允熥都跟十七弟学坏了!”

说罢,还不忘看向自己的乖儿子朱允炆。

“允炆,为娘说的可对?”

朱允炆憨厚道:“母妃,其实允熥说得对。父亲理应问计小皇叔才是……”

你……

看到乖儿子都为朱权说话,太子妃觉得自讨没趣。

朱标笑道:“多亏允炆允熥提醒!咱这就去找十七弟商议!晚膳你们自己吃吧!”

太子才不会告诉儿子和媳妇,十七弟家的饭菜有多好吃。

尤其是那炸酱面,让人意犹未尽!

朱权看到大哥前来,兄弟二人面面相觑。

“大哥,您不会要亲自来教我吧?”

朱权头大如斗,穿越到皇室,唯有生母杨妃和这个大哥真心待他。

“咳咳!为兄就不能过来跟你吃顿饭?”

朱标眉头一挑,“咱们兄弟好久没把酒言欢了!”

朱权纳闷道:“大哥平日不好酒,今日有什么高兴的事?”

太子嘴角上扬,他怎么会告诉好弟弟,你已经被封为宁王,就藩大宁呢?

他怎么会告诉好弟弟,是为兄跟韩国公李善长据理力争?

他怎么会告诉好弟弟,你二哥三哥四哥,现在一肚子气呢?

想到此处,朱标大笑道:“以后定会有好事!你小子今日陪我多喝两杯!”

朱权见大哥如此有兴致,便拿出一大把肉串。

接着张三丰帮忙搭建好小烤炉。

“十七弟,这是羊肉?”

朱标皱眉道:“此物腥膻无比,怎能轻易下咽?”

自幼在南方长大的朱标,自然无法体会到羊肉的美味。

身在应天,吃河鲜居多。

张三丰轻哼道:“我家公子难得烧烤!你且莫要连舌头都吃下去!”

朱标摇头一笑,他身为太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老道也太过看他不起。

朱权已经开始将肉串搭在烤炉之上。

三瘦夹两肥,羊肉串的标配。

朱权娴熟的利用火候,将羊肉本身的油脂炙烤出来。

张三丰垂涎欲滴,炭火的香气令羊肉得到了升华。

朱标闻到羊肉的香气,腹中馋虫作祟,不断催促他动手去拿。

唰!

一把精盐洒下,没有任何作料!

“大哥,请品尝。”

朱权笑着将肉串递给朱标。

老道士也不客气,将剩下的直接拿走。

“十七弟,只用一把盐,便能吃?”

朱标紧皱眉头,他一向不喜欢腥膻之物。

“白条,品尝的就是羊肉本味。”

“高端的食材,只需要最原始的烹饪手法。”

“大哥,你理应多吃肉才对,只吃河鲜可不能强体。”

见朱权坚持,朱标无奈咬下一口肉串。

这……绝了!

羊肉的甘甜,被炭火炙烤后,完全被激发。

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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