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肝给了前夫,他疯了》是开心小胖猫最新创作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中的宋妍江一帆身世神秘,具备异于常人的能力,他们展开了一段离奇又激烈的旅程。这本小说紧张刺激,引人入胜,将读者带入一个充满奇幻和冒险的世界。男朋友的妈妈,在他娶我的半年后,跳楼了。真相与我有关,他说要我偿还。曾经认识我们的人,都说江一帆为了爱我,可以不顾父母,可以不要命,更可以违背一切原则。所以我以为他只是一时半会在悲伤里走不出来。直到他那和我八分像的新欢走到面前,把离婚协议书扔我脸上。我才死心签了字,准备离开。他咬着牙,把我堵在墙边,...。
《我把肝给了前夫,他疯了》第二章 交锋 免费试读第二章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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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跟所有的小三一样,林悠悠那双高跟鞋到我面前的时候,眼中的挑衅毫不掩饰。
她居高临下,吊带小黑裙衬得她更清丽。
只见她默默点烟深吸一口:“宋姐,**貌似对你的微信设置了免打扰模式哟?”
“今天虽然忙,不过也不至于连消息都懒得回,甚至电话都不接,我还好心提醒了。他却反过来凶我,要我把心思用在唱歌上。”
“可明明他还特意订了最好的餐厅说等活完了就去。你看他任何时候都把我放在第一位,烦人。”
她瞥了一眼我脚边的送餐盒,嫌弃的笑起来。
我注视着林悠悠,看来她除了外貌,别的地方根本不像我。
我想了想,她对江一帆而言或许真的是另一种新鲜吧。
以前的江一帆,因为江妈的反对而断了供给,他会废寝忘食打工,也常常为了订单陪客户喝得酩酊大醉,可绝对不会在女人身上栽跟头。
哪怕是在大学,江一帆凭着不亚于明星的长相,总惹得身边莺莺燕燕不断。
可他从来不会让人当面对我这样放肆。这家伙即便眼眸似水,也可以瞬间化冰,那些女人从不敢招惹我。
林悠悠的出现,打破了一切。
江一帆开始振作起来,开始为她砸资源,开始把对我的爱,都转移到她的身上。
那双只容得下的一个人的桃花眼,从我换成了她。
我在烟雾中看着林悠悠,冲她嗤笑一声:“江一帆既然什么都给你最好的,那为什么不让你成为正牌夫人呢?”
“别忘记你的身份,放古代不过是个侍妾吧?妾嘛,自然要哄着点。”
林悠悠到底年轻,立刻绷不住了,居然一脚把煲汤的保温杯踢翻:“你才是妾,死赖不放要脸吗?”
“你真把自己当原配啊?你和**之间那点事谁还不知道?母女上阵,好意思说我?”
她身旁的经纪人吓得一把拉住她,转身赔笑说着董事长,别生气。
其实,我压根没生气。
我明白这就是江一帆所说的替母还债。
他要我品尝自己爱人另结新欢的难过,他要我明白婚姻成了空壳的无助。
区区林悠悠,只是疗伤的工具人。
她算什么?
我起身,把余下的汤泼了上去,林悠悠惨叫不已,我顺势又跟了一个耳光,打的林悠悠跪地难堪。
其实,我不是被**到了,单纯觉得随意践踏别人心意的傻叉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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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一巴掌打得不轻,林悠悠嘴角开裂了,更狼狈的是从头到尾被浓稠的汤汁糊了满身。
江一帆在录音棚里看得一清二楚,摘了耳机一脸怒意。
公司里员工都围了上来,他狠狠将曲谱朝桌上一扔,甩门而出,从我身边无视走过,眉头紧皱,安慰起林悠悠来。
按着火气问:“怎么回事?”
那个经纪人忙扶起林悠悠,冲着我看过来,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我冷眼看着:“是我,不过是她自找的。”
林悠悠有了倚仗,边哭边抖:“没错,是我自找的,本身你们就要离婚了,她却骂我不要脸,说我是妾。”
“可是**,不被爱的才是小三,她就是嫉妒你现在爱的人是我。”
她梨花带雨在江一帆胸口呜咽,这种脑回路清奇的话,不但震耳欲聋,还理所当然。
江一帆听了,却毫不在意,反而替她擦去嘴角的血渍:“乖,你是我最重要的人,谁也不能动你。”
我愣了,一模一样的话我在他为了救我,被色狼捅伤,躺医院时候也说过。
原来承诺真的如蝉翼,一碰就碎。
我苦笑一下,忽然失去原本过来的目的,只对江一帆说:“江总能别乱承诺吗?你我结婚一周年,难道忘记自己说过的话了?”
很搞笑,我为他做得汤,也是源自江一帆的承诺。
结婚的时候,他任性要我做饭。
我说我哪会?仙女不会做饭,只会炸厨房。
可江一帆不在乎。
在我端出那碗不明液体时,他居然闭着眼咽了下去。
食物中毒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都要喝我做的汤。
可,我们竟然连第一年都没坚持到。
他看着我,眼中带着陌生,毫无温度地说:“那种承诺?你也信?”
“行啊,我可以回去喝汤。不过,宋妍,你实在不该打悠悠,是不是该还她一个公道。”
江一帆,向来是睚眦必报的,他为我挡刀是不假,但对方伤得更重。
按照他的性格,哪怕是女人,他也绝对不会手软。
但是,我始终不敢相信,他会有对我动手的一天。
我目不转睛看着他:“你预备如何?”
啪,一耳光结结实实打在我脸上。
我鼻头微热,一抹,都是血。
慢慢回头,撩起头发,看着他笑了。
脸麻木了,心脏更像是被一只手攥紧。
他这一耳光不是只为林悠悠。
也是为了那天晚上,江爸要把江妈扫地出门,打她的那一下。
半夜,江一帆接电话的时候。我在他身旁听到对面断断续续说:“儿子,我抱着你爸爸腿,求他别走,他却给了我一个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