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犟骨》,是作者一条大鱼头的小说,主角为周从谨沈宜。本书精彩片段:是一家高级的广式酒楼,座落在最繁华的商业街最显眼的位置,名唤“辛千金大酒楼”沈宜跟着周从谨穿过金碧辉煌的大门,印入眼帘的是假山鱼池、水榭阁楼,和门外现代时尚的商业街判若两境顶楼的豪华大包间里,坐着两对年过半百、穿得十分贵气的夫妇两对夫妇中间,还坐着一个留着短发,皮衣长靴,穿得俏皮又新潮的年轻女子女子见到周从谨推门进来,原本耷拉着的脸立即雀跃起来,急忙朝他挥手:“从谨哥,你来了!”“抱歉,久...
第26章 热门章节免费阅读
气氛一下子缓了下来。
佳宝笑道:“周总喜欢什么样的?我们给你介绍呀!我们公司单身的女孩可有很多!光您这车里的,就两个。”
另外一个听了这话,嬉笑娇声去打她。
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若是在以前,周从谨对这些女孩关于这种话题的讨论总要给予冷嗤,或者疏离不回应。
如今他的容忍度莫名高了一些。
“随缘。”他浅浅淡淡道。
*
将两人平安送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周从谨将车靠停在一条两边种有梧桐树的街边。
他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神空洞地盯着窗外。
他想起两年前她坐在旁侧副驾驶上,说理想型应该是和她自己性格相似的。
可那王麓,明显和她是反向的性子。
细蒙蒙的冷雨从夜空撒下来,打在昏暗的街道灯光中。冷风卷夹红黄色的梧桐枯叶在街上滚跑。
两年前那场不欢而散的聚会,也是在这样一个冷雪纷飞的夜晚。
他坐在楼上靠窗望下去,见她将父亲送进出租车,自己同时坐了进去。出租车车轮碾过地上积的雪水,很快融入大街车水马龙里。
那便是两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沈宜。
那晚过后,翌日已是满城银装。
等他进公司特意绕到数据分析部简单寻视一圈时,她的位置已经空了。
他想起昨晚那间餐厅前台和自己说账早就结了,是和他同包厢的女孩结的。
他没想过她真的会认真去结账。
陶辛辛以前也总爱嘴里说请他吃饭,但顿顿基本都是他来付钱。
他以前谈过的一两个女友,她们的回请吃饭,意思等同于邀请约会。
至于饭钱,理所当然应该是自己付。
那桌饭起码两千以上,对于她一个刚毕业的实习生不是个小数目。
她看起来,和自己印象里的形象逐渐脱离,分化出两个影子。
一个是在酒吧里喝着最便宜的柠檬汁,刻意往自己这边瞄来的她。
一个是昨晚站在自己身前,满含泪水却倔强的、异常冷静的她。
周从谨坐回办公室,拿出手机,打了几个字,最后犹豫半晌又删掉。
他一直忙到下班,最后终于重新捏起手机,斟酌地打了两个字过去:“抱歉”。
“抱歉”两个字刚发出去,旁边很快出现了一个显眼的红色感叹号。
他堵了一天的心如被扎了针的气球,微妙地、缓缓地泄掉了气。
他捏了捏眉心,起身走到落地窗旁,看着远处被雪铺盖的高楼建筑,近处马路上无声的车流,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
隔了几个月,他从公司电梯下来,停在数据分析部楼层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女孩。
那女孩很主动地和他打招呼:“哟!周总!”
周从谨盯着她反应了半晌,才依稀记得此前见过她。
和沈宜以前经常出现在自己爱去的那间清酒吧。
他眼神略下移至她怀里抱着的纸箱,里面装了些简单的工作文件和文具。
“你......离职了?”
“是啊。”夏季拍拍自己手里的箱子,噗呲笑出声:“亏你想了半天,总算还记得我。”
夏季全无以前欲勾#引他装出的那副柔弱小白花样,恢复了一副大咧咧无所谓的原本性子。
周从谨多瞄了她几眼,又想起沈宜。
电梯还在往下,夏季侧头大胆地盯着他问道:“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周从谨摇摇头:“抱歉。”
小说《犟骨》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