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权秦可卿是作者笔火小说作品里面的男女主角,这本小说文笔情丝顺着、笔尖流淌,酣畅淋漓,感觉身在其中。穿越成国公府的败家子,不务正业喝花酒,撒钱散财养乞丐,一不小心就败家成世界首富,出入皇宫内院,和皇后公主们吟诗作对,败家子忙得一塌糊涂……
《逍遥小公爷》 第2章 免费试读
曹权立马明白,这是自己按摩揉肩搞习惯了,揉到了秦可卿的脖子,肌肤相触,让她不好意思了。
这古代可不比现代社会,曹权立马缩回了自己揉脖子的手,转移话题到正事儿上面。
“姐,弟弟想让你办一件事儿。”
秦可卿平复心情,柔声问道:“权弟你说,只要姐姐能帮上的,一定替你去做。”
但同时,她心中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万一他让我跳清楼的那种舞怎么办?”
这还是她以前听丫鬟说的,曹国公府的公子最喜欢去清楼让那些女子跳面红耳赤的舞,这在京城是出了名的。
但随即,秦可卿又心中否定道:“不可能,我可是他义姐,刚刚他摸脖子应该也不是有意的!”
同时,她的心中又有点期待,长时间的织布刺绣确实让她的脖子出现了问题,刚刚曹权按摩脖子的时候确实特别舒服。
但现在,曹权的手每次到了脖子边缘又退了回去,按在肩上。
胡思乱想之际,曹权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维。
“姐,我要你办的事情就是帮我磨墨。”
“我有一些诗词,可以卖点钱,毕竟三日后还要还债。”
秦可卿一愣,什么?
用诗词卖钱?
自己这个弟弟会写诗词?
写的打油诗能卖几个钱?
那可是三百两!
但也不好打击曹权的士气,秦可卿只能劝解道:“权弟放心,姐会熬夜织布刺绣,再去贾府借点,应该能够凑够。权弟只要好好的就行。”
“姐,你就帮帮我吧。”曹权凑到秦可卿耳边,“放心,这一次我一定靠谱。”
耳朵被热气熏得痒痒的,秦可卿整个身子都麻了,下意识答了一句:“好…好吧。”
曹权兴奋地说道:“那好,姐给我研研墨,我要写诗!”
秦可卿见事已至此,只好起身研墨,芊芊素手缓缓而轻柔。
当曹权起笔的一刹那,秦可卿一阵恍惚。
她可是了解曹权的,斗鸡遛狗还在行,但这捉笔写字什么时候也如此像模像样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另一个世界,曹权可是对古代文化颇有研究,写毛笔字可是他钻研过的。
现在,他用的是宋代昏君宋徽宗的瘦金体,在这个世界是从没出现过的。
宋徽宗虽然当皇帝不合格,但搞艺术写书法可是一流。
当曹权写出第一个字,秦可卿就惊诧莫名!
虽然她不认识瘦金体,但多年的琴棋书画培养,让她有着不低的书法造诣,这字让她眼前一亮。
天骨遒美,逸趣霭然,如屈铁断金!
这是秦可卿对此字的判断。
但随后,让她更惊讶的是那诗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怎么可能是曹权写的出来的!
秦可卿震惊了!
但她又怕打扰到曹权的创作思路,只能用剩下的一只手捂住自己想要惊呼的檀口。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全词写完,秦可卿无比震惊!
这词放眼整个大魏,怕都没几个人能达到如此高度!
突然,他感觉眼前的曹权是那么陌生,居然有如此有才华的一面。
“要是他不是我义弟该多好!”秦可卿对自己未来夫婿的要求就是要有才华。
掐断自己的荒唐想法,秦可卿问道:“权弟,这…这是你想出来的词?”
“嗯!”曹权点点头,吹干墨迹,“姐,觉得怎么样?能卖钱不?”
曹权云淡风轻地装逼态度,在秦可卿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秦可卿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打量着曹权。
“这真是你脑子想出来的?”
“姐不信我?”曹权反问。
秦可卿杏眼泛红,喜极而泣。
“权弟,姐姐以前看错你了,没想到你如此有才,父亲和母亲在九泉之下要是知道了该有多高兴啊!”
曹权直接用手替秦可卿擦拭眼泪,接触到那柔嫩的肌肤又觉得不妥,马上缩回来,递给她一张手绢。
“以后我能赚钱,我会撑起这个家。”
“不需要姐姐操心和辛苦!”
“姐姐不能再熬夜织布了。”
秦可卿又是一阵感动,“权弟,你长大了!姐姐好欣慰!”
情不自禁,秦可卿抱住了曹权。
曹权被突入其来的拥抱弄傻眼了,拿着毛笔的手回抱也不是,推开也不是,就愣愣地悬在空中。
香气入鼻,柔弱无骨。
曹权镇定了几秒才开解道:“姐,以前都是我不懂事,以后我会让你看看我男子汉的一面,做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秦可卿松开曹权,拉着曹权的手,重重点头:“姐相信你会做到的!”
曹权反握冰肌素手,一阵心疼,“这个义姐好单纯,好善良啊!要是在现代社会,不知道会被渣男骗多少次!”
“不过,这个世界有我在,我不会让她受骗受苦的!”
曹权眼中放着精光,他确立了自己的目标,要在这个世界搞钱,搞很多的钱,带秦可卿过上最好的日子。
还要有权,大大的权势,让秦可卿可以不受任何欺凌。
松开手,曹权安抚道:“姐,你好好休息,我去卖词。”
秦可卿问道:“权弟,这些诗词要去卖给谁?”
“当然是卖给清楼玩乐的那些公子哥,他们最有钱了,为博美人一笑,他们可舍得了,都是十足的败家子。”曹权笑道。
秦可卿则是莞尔一笑,尽显风情,“权弟可是把自己也骂了。”
“姐你舍不得骂我,就只有我自己骂自己了,以前的我确实是个败家子啊。”
“但现在,由今日之事,我决定改过自新了。”
曹权一脸正经地说道。
秦可卿则是维护道:“权弟别这样妄自菲薄,五陵年少争缠头,这是人之常情。”
“权弟也是因为父亲不在了,没了庇佑,不然还不是照样和那些公子哥一样,潇洒地过日子,这怪不得权弟,只能说权弟时运不济。”
“现在权弟如此有才华,自己就能庇佑自己,那种日子会回来的!”
曹权只能感叹:“真是个宠弟狂魔啊!”
出门后,循着前身的记忆,曹权来到了群芳阁——京城最大的清楼。
他的记忆里浮现前身魂牵梦绕的花魁——李媚,身材婀娜丰腴,眉眼间风情万种。
刚进门,那迎宾小厮就一脸嘲讽:“哟,这不是曹国公府的败家子吗?你家的财产还没败光啊?有钱来这里?”
“瞧你这穷酸样,可别熏到了楼里的贵人。”
曹权脸带微笑,凑近小厮,猛地一抬手。
哐!
一记耳光让小厮眼冒金光。
“老子来这就是客,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小爷面前哔哔赖赖!”
“这就是群芳阁的待客之道?”
就在这时,一股香风袭来。
“哟,小公爷,怎么这么大火气,是多久没来消火了?”
说话的是群芳阁仅次于李媚的二号清倌人——东方雪。
曹权知道这家伙和李媚不对付,总想取代李媚成为群芳阁的一号清倌人。
顺带着,她也一直看曹权这个李媚最大的金主不顺眼。
来者不善,曹权也不惯着,直接说道:“让谁消火也不会找你!”
“呵呵,现在的你有这个资格和财力吗?”东方雪反唇相讥,
“哦,忘了告诉你,你的那个曾经的花魁怕是童贞不保了,有客人刚刚成了她的入幕之宾呢!”
什么!
曹权从“曾经的花魁”这几个字眼瞬间醒悟。
群芳阁的规矩,清倌人实行优胜劣汰,以赚钱的本事排位。
一旦赚钱能力下降,就会被踢出清倌人的队伍,从事红倌人陪过夜的生意。
他早就应该料到,没了自己败家子式的花销,李媚很容易被这个东方雪超越。
一旦李媚从事红倌人的生意,可就没有买诗词弹唱的主动权了,自己的那首词找其他人不被压价才怪。
想到这里,曹权立马往李媚的房间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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