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乐队不温不火,爹妈生个主唱》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林晨林知远的故事脉络清晰,蘑菇调查员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温馨的酒吧里,林晨看着舞台上的男才女貌乐队,只想喊一声爹妈!没错,林晨穿越成了酒吧驻唱乐队夫妻的八岁儿子!然而还没反应过来呢,酒吧老板就说酒吧要倒闭了,让爹妈乐队另谋出路。我去,刚穿越过来全家就要喝西北风啦?!叮~恭喜宿主获得神级主唱系统!老爹你快把主唱之位给我,让我唱一首歌来拉拉人气!唱啥歌好呢?...
《乐队不温不火,爹妈生个主唱》 第5章 我想成为晨曦乐队的主唱! 免费试读每天都在偷偷练唱歌?!
写歌比写作业简单多了?!
林知远和苏萌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苏萌瞳率先脱口而出:“咱儿子不会是个音乐天才吧?!”
林知远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林晨看到爹妈的表情,欣慰一笑。
你们终于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个音乐天才了吧!
林知远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问林晨:“晨晨,你能说说年少有为这首歌的创作思路吗?”
林晨点点头,眨着无辜的大眼睛说道:“爸爸,你就是我这首歌的主要灵感来源!”
“......”
林知远语塞,他回想了下《年少有为》的歌词,确实觉得副歌前的一段很贴近自己的心路历程。
晨晨的观察能力这么强悍的吗?
难怪刚才听晨晨唱这首歌的时候感触那么深。
林晨继续说道:“不过副歌部分的内容,就是我从各种电视剧上找的灵感。”
“晨晨好棒!”
苏萌瞳忍不住夸道。
没想到偶尔带着儿子追剧,还能给儿子带来创作上的灵感。
这么说的话,我也是有功劳的!
爸爸是灵感的一半,妈妈是灵感的另一半。
不接受反驳!
一家三口在舞台上其乐融融的同时,酒吧里的客人们却像炸开了锅般热议了起来。
“这特么是一个小朋友能唱出来的歌?!”
“我一开始以为他会唱儿歌,结果唱了一首让所有人都扎心的歌?!”
“那个小孩儿也太厉害了吧,不仅长得帅,歌还唱得好!”
“我真是被他唱中心事了,刚才眼泪一直流就没停过。”
“一个小孩都比我们懂得多,要是我当年有他的觉悟,现在早就抱上娃了!”
“......”
那个以为林晨是熊孩子的好事客人看着桌上满是拧完鼻涕的纸巾,对同桌妹子调侃道:“你刚才哭得好凄惨啊,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伤心往事啦嘿嘿?”
妹子:“得了吧你,别以为我没看到你也流了不少泪!”
男子:“被你发现了啊......”
妹子:“哼!都怪你,非要点名让那个熊孩子唱歌!”
男子:“什么熊孩子,人家是小孩哥好吧!”
妹子:“唉!那小孩哥真是揭开了我的伤疤啊,要是当时我能多体谅下我前男友,或许我们就不会分手了。”
男子:“我又何尝不是满脑子懊悔呢,我当时先主动道歉就好了,她现在就不会嫁给别人了。”
妹子:“所以我们现在是在比惨是吗?”
男子:“嘿嘿,我要把小孩哥的视频发到斗音上去,看还有没有人比我们更惨!”
男子说完掏出了手机,对着刚刚拍完的林晨演唱视频飞速剪辑起来。
他是短视频平台斗音上一个拥有好几万粉丝的博主,平时主要发一些剪辑好的有趣视频。
这次新素材的标题他已经想好了,就叫《小孩哥主唱,全场成年人都泪崩了!》。
......
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是晨曦乐队下班的时间。
林知远和苏萌瞳开始收拾整理乐器,林晨在一旁等候。
酒吧老板走了过来,夸奖道:“你们真是教出了一个优秀的孩子啊!”
刚才他被林晨的歌唱破防了,缓了好久才平复好心情。
他不信《年少有为》真的是林晨的原创,肯定是大人先写出来的。
不过这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林晨展现出了很厉害的唱功。
如果林晨能来当主唱的话......
不行不行,他还是个孩子啊!
人家父母都还没说什么,自己还是不要乱开口。
不过他还是补充了一句:“小晨晨绝对是今晚的最佳主唱!”
听到自家儿子被老板夸,林知远和苏萌瞳都很高兴。
苏萌瞳:“还要谢谢郑老板愿意给晨晨上台唱歌的机会,不然我跟知远也不知道他唱歌那么好。”
林知远摸着林晨的脑袋说道:“快谢谢郑伯伯。”
林晨:“谢谢郑伯伯。”
酒吧老板眯起了眼,盯着只有半人高的林晨。
心想这小子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怎么唱起歌来杀伤力那么强,实属贴脸开大了。
酒吧老板晃了晃手机,对林知远说道:“我给你转账一千块过去了。”
“!!!”
“!!!”
林知远和苏萌瞳都惊住了。
他们在蔚蓝海岸的演出收入一直都是一晚上六百块钱,今晚老板竟然给到一千块!
看来郑老板是把晨晨也算进乐队里了,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钱。
“老板,这......”
林知远很感动,但他不太会说漂亮话。
苏萌瞳开口:“谢谢郑老板了,您真是一直给我们机会,支持我们,帮助我们,来晨晨,跟郑伯伯道谢!”
林晨鞠躬:“谢谢郑伯伯!”
要做个懂事的好孩子。
“不用客气啦!”酒吧老板摆摆手,“时间也不早了,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送走林晨一家三口后,酒吧老板来独自到了吧台处。
他为自己倒满了一杯酒,没有犹豫地一口气闷下去了。
“嘶~”
烈酒的劲很足,但只有辛辣的烈酒才能冲刷掉心中的苦楚。
酒吧老板拿起手机,点开了一张照片,是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
那是他的前女友张露露,他们分手三年了。
“露露,你过得还好吗?”
酒吧老板喃喃着,他的面色微红,眼眶也微红。
......
离开酒吧后,林知远和苏萌瞳带着林晨去了附近的一家麦当劳。
苏萌瞳:“晨晨今晚表现真好,妈妈奖励你最喜欢吃的麦当劳!”
林晨:“哇!谢谢妈妈!”
林晨内心:兴趣不大谢谢。
不过好在麦当劳有肥宅快乐水可以喝。
食物上齐后,林晨装作迫不及待地开吃起来,看得爹妈都笑吟吟的。
看到儿子吃得那么开心,他们也很开心!
林晨抿了一口肥宅快乐水,然后看向林知远和苏萌瞳。
“爸爸妈妈,我想成为晨曦乐队的主唱!”
林知远和苏萌瞳都吓了一跳。
其实今晚他们也有冒出过让儿子当主唱的念头,但很快就否决了,小孩子还是安心读书就好了。
玩乐队可不是一件轻松随意的事情。
不是说上台随便唱两首歌就行了,偶尔像今晚那样玩一玩还可以。
这是一份正经又辛苦的工作,远远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光是每晚在酒吧唱好几个小时就是一件很累人的事了,更何况白天可能还要跑商演。
这些都不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能够吃得消的。
林晨知道爹妈不好下决定,毕竟让一个小孩来当乐队的主唱确实有些抽象。
不过他已经准备好了!
眼前这对年轻爹妈辣么好辣么温柔,而且一直坚持着音乐梦想,不该被现实辜负!
不然自己也会跟着饿肚子......
咳咳,我的意思是说咱都是有系统的人了,有了当好主唱的能力,就要肩负起自己相应的责任!
两世为人,这次我不愿再被生活压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