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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

《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 小说介绍

陆成沈霜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六月的狼的小说《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都市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21世纪的神枪手陆成重生1960,成了河南某山区被饿死的普通村民。上有母亲瘦弱持家,父亲重病;但是奶奶恶毒偏心,拿走他家全部粮食。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7岁的小妹。房屋漏雨雪,缺少衣食维持,可陆成此时心里有了主意,他重生了,就不会让家人再饿死了。河南的山区,野猪,狍子,野免,野鸡和野鸡蛋,最艰难的时候也...。

《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 第6章 免费试读

第6章

“你小子,看看,陈伯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了。”

陆成打开铁盒盖子看到了完好的子弹。

“中!这些子弹,我回头打了猎,给陈伯送肉,另外一颗子弹多少钱?我给陈伯买。”

陈贵福摇了摇头说道:“这前十颗,算是我代表村里的决定,送给你赶走野猪的,今年的庄稼能不能保收成,就看你的了。”

“那后面十颗子弹呢?多少钱一颗?我买。”

陈贵福为难的说道:“二成,不是陈伯为难你,你要是做村里的工社猎人,能得到一个月十块钱的工资,并且我也能向上面申请到子弹,但是你得负责为村里守庄稼。”

“当然,只是这野猪神出鬼没的,我也不能提前预知到它们的出显地点啊!”

“陈贵福马上说道:“这个不用发愁,你是守庄稼,只是有野猪或是狍子那些,你能开枪吓吓它们就好。”

陈贵福也知道,面对野猪的时候,真让陆成打死野猪?只怕要求会太高,能开开枪赶走它们就很不错了。

陈贵福马上说:“不过,这子弹用在哪里,每一颗都得有记录,不能随意的乱使用。”

“得咧,谢陈伯!”

陈贵福把子弹依依不舍的又瞅了一眼。

他也好想上山打猎,但是,他现在是村长了,一个月也领着工资,家里能过得去,没必要冒险进山去搏命。

陆成把猎枪背着,又把子弹挂在他的身上。

陈贵福给了他一串锁匙,那是在山边上的一处小院子。

还是早些年猎人住过的。

但是自从那个猎人进山没有回来后,柳叶村已经接连进山了几个汉子,但是一样有去无回;而村长只能把他的枪先给陆成用,因为大山里,面对野狼多,所以枪是全村人的命。

由村长去派出所申请回来的枪,也是过了明面的。

现在陆成能安全的回来,全村的百姓都在私下的时候口口相传。

这陆成八成就是山神选中的猎人。

他是来保护村子的。

陆成在山脚下的小院子里睡了一会,依稀的听得有一些脚步声音,但是只在院子外面,没有敲门喊。

陆成已经睡足了觉,他就从简单的土床上起了身,出来小院的门外,看到地面上摆了两个白菜,一把小窝苣,另有一把小葱,和一个干净的袋子装的一小把蒸的红薯干。

陆成心里明白,这些都是村里的村民给他拿的。

在村里当猎人,那几乎就是表明了,要时刻与野猪野狍子,或是野狼作斗的。

村里一些条件好一点的村民都会隔几天来送一点心意。

陆成,把菜都抱到了厨房里,把一口锅汲了井水,洗了好几遍,这才把生锈的锅给洗得发亮。

陆成烧了水,把白菜切了一点进去,又丢了几块红薯干进去,另外切了一些葱花进去,洒了一撮盐,就端了大盆在门口吃了起来。

他得赶紧吃好,到村里跟妈她们交代一下,他以后就是村里的猎户了,一个月十块钱的工资,让郭秀秀每个月去领一下。

这个时候的三块钱在县城里就是够一天的肉钱,但是在乡下,那可以让普通的百姓买够一个月的一些油盐酱醋,及一些头痛脑热的吃药钱了;

当然,很多的东西都是从黑市搞到的,或者是从别人的手里搞到各种各样的票。

傍晚上的时候,郭秀秀听到二成要当村里的猎户,有公家给的工资,而二成又把工资全部交给郭秀秀安排。

给郭秀秀哭得呀,那是鼻涕眼泪一把一把的掉。

郭秀秀哪里受得了,二成住在猎户的那个小院里,就是随时准备献上他宝贵的生命。

这样的决定,让郭秀秀哭得不能自已。

三丫还是懵懵的:“妈,我二哥当猎户不好吗?您怎么一直哭着?”

“三丫头,妈心里难过啊。”

陆成在院里听得屋里郭秀秀哭得肝肠寸断,但是他还是执意要当猎户。

因为这是他的机会,他是一个神枪手,在深山里如果不保卫村民,那他重生回来还有什么意义?

“二成,这是家里的鸡蛋,你拿上。”

陆彦把那野鸡蛋全部用小布袋装好,拎给了陆成。

“大哥,你安慰一下咱妈,我就是当猎户,我也能保护好自己的,而且我会经常回来吃饭的。”

陆成原是打算直接住在山脚下的小院的,但是看到郭秀秀这样的哭泣,他还是决定了,多回来住住。

让郭秀秀看到他平安,相信郭秀秀对他成为猎户的决定,也能想开一点。

陆成看到三丫,明明是初冬降雪的天气,她却是穿的一双拖鞋。

脚趾疼得通红,而且还有几个冻疮。

看着就让人心疼这妮子。

而且塑料的拖鞋,还是二叔家的姑娘不要的,她跟个宝贝似的捡回来穿。

陆成暗自决定了,明天从县城带一双白布鞋子回来,一定让三丫也穿上新鞋。

陆成在天色微暗的时候离开。

他得在山里几处经常出现野猪的地方守一守。

大概就是守个把小时,只要有人守住下山口,那野猪就不敢太放肆。

陆成守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几个小虫子与他打个照面。

也有小老鼠从他面前窜过。

另外有几只野兔子窜了出去。

但是做了猎户,领了工资,就得守着这个庄稼。

现在的天气很多的村民都是白天挖红薯,再送到红薯窑里去。

但是这红薯窑也不能让野猪发现了,否则,那红薯得让它们给糟塌完。

虽然有机会套野猪,但是那野猪可是鸡贼哥一样,吃了就跑。

前几年,这红薯让野猪拱完的就有好几户人家。

正在陆成以为今天守着,野猪不敢来了。

谁知,草丛里突然冒出一个猪头,那黑黑的猪皮在月色下,如鬼如魅。

陆成把枪对着它的身上就是“砰!”

领头的一只野猪,鬼精鬼精的,竟然没有打中它。

但是跟在它的身后的一只猪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第二枪:“砰!”

只见领头猪的后面那只野猪,吭吭几下就倒在地上。

陆成只有一个人,野猪群似乎在考虑要不要攻击。

而陆成也是个聪明的猎户,因为他前世是个神枪手。

第一枪虽然偏了,但是击中后面那头野猪。

紧接着又开了第二枪,那只受伤的野猪眼看就没办法行走了。

倒在地上吭吭的猪叫着。

而今天领头的野猪马上就调了头:“吭吭的几下,带着一众的野猪乎乎啦啦的走了。

那个方向就是朝另一个村子的山上去了。

陆成在想,这么多的野猪,要是隔一段时间就猎到一头,那村里的老老少少也能多分分肉了。

因为这是干了猎户的职位,所以才能这么顺利的得到猎枪。

猎枪都是公家的,私人不能随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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